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省委對新形勢下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的部署要求,牢固樹立政治意識、政權意識和陣地意識,建設一支高素質的黨員隊伍,根據黨章及黨内有關規定,結合我省高校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高校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高校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總體要求
1.深化對高校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黨員隊伍建設是黨的建設的基礎工程。高校是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陣地,也是黨組織新鮮血液的重要來源。長期以來,我省高校各級黨組織高度重視黨員隊伍建設,堅持以改革創新精神,不斷加強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得到了較好發揮,為我省高等教育事業科學和諧發展提供了有力保證。但也必須清醒地看到,高校黨員隊伍建設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人申請入黨動機不夠端正、重發展輕培養、教育和管理比較薄弱、流動黨員管理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對這些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認真研究解決。
2.總體要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總要求,以提高發展黨員質量、提升黨員隊伍素質、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為核心,以全面實施黨員質量工程、黨員先鋒工程和黨員人才工程為抓手,在嚴格黨員标準、加強教育培養、深化管理服務、強化條件保障上下功夫,充分發揮黨建育人功能,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素質優良、規模适度、結構合理、紀律嚴明、作用突出的高校黨員隊伍,為全面提高高校辦學水平和高等教育質量,加快實現浙江高等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的組織和人才保證。
二、把好黨員入口關,進一步抓好發展黨員工作
3.嚴把政治标準。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标準發展黨員,始終堅持思想建黨,把政治标準放在首位,從信念堅定、對黨忠誠、為民服務、嚴守紀律等方面嚴格審核,吸收具有馬克思主義信仰、共産主義覺悟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先進分子入黨,防止把不信馬列、是非觀念淡薄、功利思想嚴重、有參教信教行為等不符合标準的人員吸收入黨,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探索開展發展對象政治表現反向測評等,推動思想入黨有形化。堅持慎重發展、均衡發展,成熟一個、發展一個。要結合高校特點,從理想信念、能力素質、社會責任、道德品行、現實表現等方面,研究制定師生黨員發展的具體标準。發展教職工黨員要結合崗位實際考察其在教書育人、科學研究、管理服務等方面的表現。發展大學生黨員要綜合考察其在專業學習、班團工作、日常生活、志願服務、社會實踐等方面的表現。注意把師生的一貫表現和在關鍵時期的表現、自我評價和群衆評議結合起來,防止片面重教師科研成果和學生學習成績,輕思想政治素質和日常表現的傾向。建立入黨積極分子動态管理機制,及時對不符合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進行調整,堅決防止把不具備黨員條件的師生吸收到黨内來。
4.嚴格發展程序。全面推行發展黨員“三推一定”制度,健全推優制、備案制、預審制、公示制和票決制。支部委員會或支部大會研究決定入黨積極分子、讨論同意發展對象後,要及時報上級黨委備案。支部大會讨論接收預備黨員前,上級黨委要對發展對象的條件、培養教育情況等進行全面審查,認真聽取學校紀檢、宣傳、學工、研工、後勤等相關部門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向黨支部反饋審查結果。落實發展對象政治審查制度,凡未經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黨支部在接到入黨申請、确定入黨積極分子、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時,要在适當範圍進行公示。支部大會确定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接收預備黨員和同意預備黨員轉正,都要實行無記名票決。其中在确定發展對象和預備黨員轉正前,還要征求黨員和群衆意見。實行入黨志願書編碼管理制度。切實抓好高層次人才和留學歸國人員的黨員發展工作。做好入黨積極分子高中階段與大學、在校期間與畢業離校培養教育的相互銜接工作。發展對象未來三個月内将調離或畢業離校的,一般不辦理接收預備黨員的手續。
5.嚴肅發展紀律。建立健全發展黨員全程記實制,黨支部要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對發展對象的每個階段表現情況進行記載,實行規範建檔。強化發展黨員工作責任追究制,上級黨組織對不堅持标準、不履行程序、超過審批時限和培養考察失職、審查把關不嚴的黨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對違反黨章和有關規定發展黨員的典型案例要及時進行查處和通報,對違反規定吸收入黨的,一律不予承認,并在黨支部大會上公布,切實維護發展黨員工作的嚴肅性。
6.進一步優化黨員隊伍結構。積極穩妥對發展高校學生黨員數量進行調控,使高校學生黨員隊伍保持适度規模。各高校黨委和二級黨組織要根據上級黨組織的黨員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認真落實。合理考慮發展大學生黨員的年級、專業的分布,不斷優化黨員隊伍結構。重視在研究生中發展黨員,認真做好在民辦高校和少數民族大學生、勞務派遣人員中發展黨員工作。進一步加大在中青年骨幹教師中發展黨員力度,通過黨組織主動關心、黨員領導幹部結對聯系、專家黨員“傳幫帶”等方式,教育引導中青年骨幹教師特别是有較大影響力的高層次人才和留學歸國人員積極向黨組織靠攏。加強對發展黨員工作的檢查指導,既要禁止突擊發展,又要防止長期不發展等現象發生。
三、切實加強黨員教育培訓,進一步提高黨員隊伍素質
7.突出教育培訓重點。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切實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國夢教育。圍繞立德樹人、教書育人、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組織教師黨員培訓。圍繞堅定理想信念、加強黨性修養、争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組織學生黨員培訓。根據大學新生、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正式黨員的不同特點,組織開展各類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活動,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端正入黨動機,增強黨員意識,堅定理論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建立健全新黨員集中宣誓制度,學校黨委每年“七一”前夕要組織當年新入黨同志開展集中宣誓活動。建立學生黨員畢業前集中培訓制度。
8.豐富教育培訓形式。堅持集中學習與日常教育、理論學習與實踐鍛煉、典型示範與警示教育相結合,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切實提高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建立黨校培訓與履職盡責、社會實踐、志願服務等相結合的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制度。健全黨員日常教育學習、集中學習培訓等制度,按規定完成黨員教育培訓的目标任務。以重大節慶、重要活動、重要節點為契機,開展多種形式的主題教育活動。通過創設服務熱線、先鋒崗、責任區、服務窗口,承諾踐諾、志願者服務等,推進教育培訓工作長效化。開展“兩優一先”“閃光言行之星”等評選展示活動,及時發現和樹立一批立得住、叫得響、過得硬的模範榜樣,用身邊的先進人物先進事迹教育影響廣大黨員和群衆。
9.加強教育培訓陣地建設。充分發揮黨校的主渠道主陣地作用,本科院校和規模較大的高職高專院校二級學院(系)要建立分黨校。建立健全校院(系)兩級黨校分級培訓制度,積極開發具有時代特征、彰顯高校特色、符合師生黨員特點的黨課課程和教材,定期開展黨校教學研讨,提高黨校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黨校師資隊伍建設,建立開放式黨員教育培訓師資庫,聘請優秀黨員教師、黨員專家、先進模範人物和老黨員、老幹部等充實師資力量,建立高校黨員領導幹部和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定期為黨員講黨課制度。建立完善網上黨校、黨員幹部網絡學院等在線學習平台,積極利用新媒體、新技術手段開展黨員教育培訓。建立校際聯合培訓機制,積極利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國防教育基地和城鄉社區、企業等教育資源,開展黨員教育和實踐活動。
四、健全黨員管理機制,進一步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10.完善黨内組織生活制度。嚴肅黨内組織生活,嚴格執行和落實支部“三會一課”制度。高校黨委和二級學院(系)黨組織要定期開展檢查,對落實不到位的,要對支部書記進行約談提醒,經提醒後仍不改正的,要列入後進黨組織進行整頓轉化。根據師生黨員的不同特點和需求,創新組織生活内容和形式。通過黨建微博、微信、專題網頁等,探索開放式、互動式黨内活動,切實增強組織生活的時代性、實效性。堅持和完善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結合每年一次的專題組織生活會,組織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改進和完善民主評議方式,注意聽取師生群衆意見,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健全黨員黨性定期分析制度。積極探索具有高校特點的黨員先鋒指數管理辦法,激勵師生黨員在各自崗位上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11.加強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理順黨員組織隸屬關系,确保每位黨員都能納入黨的一個基層組織的管理之中。進一步規範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和接收工作。進一步理順高校學生黨員畢業後組織關系的管理和接轉。對畢業生黨員,已經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将黨員組織關系及時轉移到所在單位黨組織;工作單位尚未建立黨組織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将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工作單位所在地街道、鄉鎮黨組織;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将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也可随同檔案轉移到縣以上政府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黨組織。學生黨員畢業後5個月左右,高校黨組織要進行一次調查了解,對尚未接轉組織關系的,要提醒及時辦理,對無正當理由、經提醒仍久拖不辦的,按照黨内有關規定,視情給予黨紀處分或以自行脫黨論處。加強對出國(境)黨員管理,按要求為其辦理保留黨籍手續,完善出國(境)黨員與黨組織聯系制度。
12.抓好流動黨員管理。按照明确責任主體、分類管理服務、多方協同配合的要求,做好流動黨員組織生活、教育培訓、關愛幫扶、權益保障等工作,把每名流動黨員納入黨組織有效管理之中。對外出學習進修、訪學交流等黨員,學校黨組織要在其外出前進行教育并提出要求,外出期間及時向其通報黨内重要情況,并配合流入地黨組織共同做好教育管理工作。重視做好高校特别是高職院校學生黨員實習實訓期間的教育管理工作,通過建立臨時黨支部(黨小組)、與實習實訓單位黨員結對等,确保黨内教育管理不間斷。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暫時保留在學校的,學校黨組織要安排專人對其進行教育管理,黨員本人要主動與學校黨組織保持聯系,及時交納黨費。對來校進修、交流和臨時聘用等流入黨員,學校黨組織要将其納入本校黨員管理範圍,并及時向流出地黨組織反饋其表現情況。
13.健全黨員退出機制。按相關文件要求,明确不合格黨員的認定标準、處置程序和政策界限。建立不合格黨員登記、警示和退出制度,結合黨員年度民主評議,對理想信念不堅定、信仰宗教、參加封建迷信活動,或嚴重違反校紀校規、學習和工作态度不端正、平時表現差、黨員群衆不滿意、民主評議定為不合格的黨員,上級黨組織應當登記在冊,并指導所在黨支部對其進行教育,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其退黨;勸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組織生活、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組織所分配工作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并予以除名。
處置不合格黨員要認真執行規定,嚴格審核把關,做到事實清楚、理由充分、處理恰當、手續完備,不定比例、不下指标。對被勸退或除名的黨員,黨支部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深化黨員服務體系,進一步增強黨員服務意識
14.構建聯系服務黨員群衆工作機制。鞏固和深化黨的群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圍繞服務學校發展、服務社會進步、服務師生成長成才,積極構建黨組織服務黨員、黨組織和黨員共同服務師生群衆的工作體系。推廣實施“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做法,建立條塊結合、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黨員服務網絡。高校“一站式”學生事務中心,應當設立黨員教育管理服務事項。通過落實領導幹部聯系點、基層走親連心、校領導住校、“進課堂進公寓”等,完善黨員領導幹部直接聯系師生群衆制度。健全黨員聯系服務師生制度,完善黨代表進駐工作室、教工黨員“三聯系”、學生黨員“1+1”志願服務等,增強黨員參與服務的主動性,密切黨群幹群和師生關系。充分發揮黨組織在推進産學研一體化、工學結合、校企合作中的作用。
15.健全黨内激勵關懷幫扶機制。完善黨内民主決策、黨内選舉和黨務公開等制度,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維護黨員的合法權益。通過政治上愛護、工作上幫扶、生活上關心,對學習、生活、心理、就業等方面有困難的黨員提供幫助,努力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黨員的歸屬感。積極實施黨員人才工程,根據黨員所需、黨組織所能,研究制訂黨員人才培養計劃,通過多種形式,提升黨員的學業能力水平,促進黨員的專業和職業發展,努力把師生黨員培養成人才骨幹。
健全黨内多層面的談心交心制度,領導班子、支委會、黨支部内部成員相互間要定期進行談心談話,溝通思想、增加了解、增進感情。建立黨内關愛資金(基金),完善困難黨員登記、結對幫扶、定期慰問等制度,幫助支持困難黨員和老黨員。加大優秀共産黨員和黨務工作者宣傳表彰力度,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激勵作用。
六、強化組織領導,确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16.落實領導責任。各高校要高度重視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學校黨委相關工作部門要切實加強工作指導,通過日常檢查和定期抽查,及時發現和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各高校黨委要将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作為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和黨務公開的重要内容,每學期要進行專題分析和工作布置,及時研究解決突出問題。要建立和完善校黨委領導,組織部牽頭,宣傳部、學工部、研工部和團委等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加強對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的統籌部署和督促檢查。
17.強化黨建工作保障。選優配強基層黨組織負責人,教工黨支部書記應由所在單位(部門)副職以上教工黨員領導擔任。在專職輔導員、專業課黨員教師和品學兼優的研究生黨員、高年級學生黨員中,推薦選拔學生支部書記、副書記。加強專兼職組織員隊伍建設,按規定配備專兼職組織員。加強對黨務工作者尤其是黨支部書記、專兼職組織員的教育培訓。省委教育工委每年定期舉辦高校院系黨組織書記培訓班,各高校要加大黨支部書記、一線黨務幹部培訓力度,做到黨支部書記每年參加一次集中輪訓、新任黨支部書記半年内完成任職培訓。進一步落實黨務工作者的政策待遇,在任職期間按工作年限和業績落實相應職級和待遇,在職稱評定、職務晉升等方面與教學科研人員一視同仁,或給予一定的工作量減免。加大黨建工作經費投入,學校留存黨費應主要用于基層黨組織建設,校、院(系)兩級要設立黨建專項經費,确保黨建工作的順利開展。實施“黨員之家”擴面提升工程,本科高校每個二級學院(系)、高職院校有條件的院系都要建立“黨員之家”,使之成為黨員學習教育、開展活動的重要陣地。
18.推進工作創新。認真研究新形勢下黨員隊伍建設的新情況新問題,定期開展主題案例征集、支部建設創新、黨建品牌培育、專題交流研讨等活動,及時總結推廣基層黨組織在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中的經驗做法。推進網絡黨建,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改進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健全省普通高校黨建研究專業委員會組織設置和運行機制。有條件的高校應建立黨建研究會(分會),組織力量研究解決學校黨員隊伍建設中出現的重要問題,不斷推進理論創新與實踐創新,為高校黨建工作提供理論支持和決策依據。